根据《黑龙江大学学生管理规定》及《黑龙江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》的有关要求,结合学院实际,现将本次选拔转专业有关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转专业工作考核小组名单
组 长:潘景文、孙 颖
副组长:初 阳、段智婕
组 员:各专业系主任、相关年级辅导员老师
秘 书:尹 娜
二、申请条件
1.学生学习成绩优秀、综合表现突出,在年级专业绩点排名前20%,且无违纪或违纪已解除,已修课程无不及格成绩的;
2.有语言学习基础学生;
3.接受降级转专业(学生自愿原则);
4.只接收2022级、2023级学生。
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,不得转专业:
(一)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(含自主选拔录取、定向就业招生、国家专项计划、地方专项计划、高校专项计划、民族班、少数民族预科班、南疆单列计划、新疆班、高水平运动员、保送生等)、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;
(二)艺术类专业学生转入普通类的;
(三)入学未满一学期或大学三年级以上的;
(四)在休学、保留学籍、应予退学和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的;
(五)其他无正当理由的。
三、接收计划
学院各专业接收计划如下:
专业名称 |
2022级计划接收人数 |
2023级计划接收人数 |
日语 |
9 |
10 |
朝鲜语 |
7 |
5 |
阿拉伯语 |
6 |
5 |
四、考核方式
我院转专业形式有降转与平转两种,申请学生可以自愿选报。降转是指学生从原专业降级转入我院专业。平转是指学生从原专业平级转入我院专业。考核方式根据转专业形式分为以下两种:
(一)降转
1、考核对象
面向零起点学生。无任何语言学习基础的学生。
2、考核方式
笔试:汉语语法修辞(占70%)
面试:思想素质、学习成绩、学科特长、兴趣爱好、发展潜力等。(占30%)。
3、排名方法
(1)考核结果(笔试+面试)在合格名单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名额接收。
(2)同分情况下,按高考英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名额接收。
(二)平转
1、考核对象
有语言学习基础的学生。
2、考核方式
(1)笔试:所报专业知识(占70%)。
(2)面试:思想素质、学习成绩、学科特长、兴趣爱好、发展潜力等(占30%)。
3、排名方法
(1)考核结果(笔试+面试)在合格名单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名额接收。
(2)同分情况下,按高考英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名额接收。
五、考试地点
笔试地点:主楼D座东语学院
面试地点:主楼D座东语学院
六、考核要求
学生需携带身份证和校园卡一卡通参加笔试、面试。
七、监督机制
1.学院选拔转专业工作在黑龙江大学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,严格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和择优接收的原则,加强管理,严格程序。
2.学院对初审合格考生名单、考试合格考生名单、拟接收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进行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
3.学院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。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,严厉查处;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通过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等行为报考或接收的考生,一经发现,取消转专业资格。
4.学院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有关工作,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。
5.如发现违规行为,请拨打举报电话:0451-86608527。
八、咨询方式
咨询地点:主楼D座319办公室
咨询电话:0451-86608437、86604441
联系人:洪 娜、张雪晴
东语学院
2024年6月10日